首页l资讯国内国际军事 娱乐明星综艺旅行 体坛足球篮球体育 科技汽车IT 业互联网+ 财经房产理财股票商机

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

2024-02-02 22:13:50浏览:6编辑:所有都给你

2月2日,记者从海口市人民政府获悉,为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,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,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度过安全、文明、洁净的新春佳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》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,市政府决定自2024年2月9日0时起至2月24日24时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。

一、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
绕城高速公路、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、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。

石山镇、永兴镇、龙桥镇、灵山镇、三江镇、演丰镇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。

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。

国家机关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;幼儿园、学校、科研机构;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;商业广场、集贸市场、文化娱乐场所;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加油站、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山林、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。

二、本市下列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: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,除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外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三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、地点、时间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按照《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》责令停止燃放,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处罚。

四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,对违反规定的,由公安、综合执法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五、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对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,共同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优良生态环境。举报电话:12345。

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

      SQL Error: select id,classid,ttid,onclick,plnum,totaldown,newspath,filename,userid,username,firsttitle,isgood,ispic,istop,isqf,ismember,isurl,truetime,lastdotime,havehtml,groupid,userfen,titlefont,titleurl,stb,fstb,restb,keyboard,eckuid,title,ftitle,newstime,titlepic,smalltext,writer,diggtop from ***_ecms_news where (classid in (263,264,265)) and (id in (,,,,,,,,,,)) order by newstime desc limit 11
精彩推荐
猜你喜欢
商机推荐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客服QQ

Copyright © 2018-2020, 今日网络热点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. 信息侵权、举报:853029381@qq.com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今日网络热点对此不承担责任.